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作为现代经济的血脉,金融业无疑需要在绿色发展之路上承担起重要的角色。11月1日,澳门特区政府正式公布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规划(2024-2028年)》,其中在第四章现代金融业章节明确提出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研究就绿色债券发行制订认证费用补贴方案,以鼓励在澳发行绿色债券”。上述举措为澳门加快推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指明方向。
一、澳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现状
(一)澳门绿色债券发行条件与审批程序
根据澳门监管规定,澳门绿色债券的发行条件除需满足澳门金融管理局《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转让管理指引》中规定的澳门一般债券发行条件外,还需满足企业募集资金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且需由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项目绿色认证报告的条件。而企业赴澳门发行绿色债券的审批程序与一般债券基本相同,首先向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MOX)提交发行申请,由该公司发行专家委员会出具审核意见,再由澳门金融管理局出具审核意见,然后由澳门经济财政司呈交行政长官,由行政长官签署许可后即可完成审批发行债券。
(二)澳门绿色债券起步相对较晚
2019年,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发行了规模约7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债券,作为澳门首笔绿色债券,标志着澳门绿色债券市场开始起步。据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MOX”)综合交易平台统计,截至2023年10月底,澳门发行上市债券总规模已达5225.02亿澳门元,其中绿色债券发行上市规模约为955.63亿澳门元(约为131.1亿美元),占澳门发行债券总规模的18%。而香港地区仅在2018年度安排和发行的绿色债券就已高达110亿美元。无论从起步时间上看,还是从发行规模上看,澳门地区的绿色债券市场相较于香港而言起步相对较晚,规模较小。
(三)澳门绿色债券发债主体不断多元
2021年12月6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澳门债券市场成功发行2亿美元3年期绿色债券,作为澳门债券市场首笔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为内地企业赴澳门发行绿色债券提供了模板。2023年8月23日,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MOX成功发行上市5亿人民币高级无抵押绿色债券,是全国首单境内银行主体莲花债、全国首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莲花债以及澳门首单境内主体高级无抵押绿色债券。同年8月31日,广东省政府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功发行2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包含2年期和3年期两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中3年期专项债券为绿色债券,是首支在澳门发行的地方政府绿色债券。
(四)澳门绿色债券种类不断丰富
目前,澳门已发行了“蓝色债券”、“生物多样性”主题绿色债券和“碳中和”主题绿色债券等。此外,中国农业银行澳门分行在MOX成功上市10亿澳门元的澳门地区首笔采用澳门银行同业拆息(maibor)为基准进行定价的绿色债券,为澳门债券市场定价机制提供有益探索。同时,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在国际市场发行了三年期10亿美元SOFR(有抵押隔夜融资利率)绿色债券,是亚洲最大规模SOFR债券。
(五)澳门绿色债券持有主体国际化水平相对较低
澳门目前绿色债券的发债主体主要以内地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和工商企业为主,且主要集中在大湾区。与之相比,香港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主要是海外企业、本地企业和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居多,且发行主体逐渐从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向优质企业转变。澳门金融管理局今年10月最新发布的《2022年现代金融业务统计报告》显示,澳门银行发行的绿色债券有四成由澳门居民持有,余下将五成主要由香港及内地居民持有,比重分别为35.7%和15.8%,绿色债券持有主体国际化水平相对较低。
二、澳门绿色债券市场存在不足
一是绿色认证评估机构选聘机制有待完善。目前,澳门对于在MOX发行或上市的绿色债券,需提交选用的绿色债券框架及由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绿色认证报告,第三方机构可以是国际或我国内地的任意评估认证机构,并无选取绿色评估机构的标准模式,存在发行人与评估机构利益相关的可能性,认证结果客观性有待提升。二是澳门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规则有待标准化。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是绿色债券长效健康发展的关键,澳门绿色债券市场虽然在信息披露领域做了很多有益探索,但至今暂未建立明确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规则。三是澳门特区政府未出台企业赴澳门发行绿色债券的奖励性政策。虽然,最近澳门特区政府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规划(2024-2028年)》提出要“就绿色债券发行制订认证费用补贴方案,以鼓励在澳发行绿色债券”,但距离政策落地仍有一段时间和距离,目前澳门未出台对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奖励性政策。四是澳门绿色债券市场对中葡平台功能的服务性不足。目前,暂未有海外资本赴澳门发债,且澳门的银行发行的绿色债券四成由澳门居民持有,五成由香港及内地居民持有,国外的绿色债券持有者不足一成,澳门绿债国际化水平任重道远。
三、加快澳门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是探索应用“发行人付费、投资者选择”模式选聘评估认证机构。建议由绿债发行人付费,绿债投资者投票选择绿债评估认证机构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和核查,有效隔离发行人与评估认证机构之间的直接利益关联,从而中介机构能够更为客观、中立地开展尽职调查并出具意见,提升认证结果的有效性和公允性,同时也有助于保持评估认证机构市场良性竞争环境。这种探索实践若应用地较为顺利,可推广于国内债券市场其他类型中介机构的选聘。
二是建立澳门绿债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规则。为有效防范“洗绿”“漂绿”风险,澳门特区政府可积极推动赴澳发行、上市的绿色债券发行人参照《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资讯披露指标体系》开展环境效益资讯披露。对符合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的绿债,简化发行程序,对其优先审批或注册,提高债券流转效率;对于按要求开展发行前、存续期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发行人,基于债券存续年份、实际披露情况分次给予发放补贴;对于在澳门发行且按照中债指标体系披露情况较好的绿色债券,探索纳入中债绿色担保品池。同时鼓励企业在统一的绿债数据库上对绿债环境效益信息进行数字化披露,集中展示绿债投资项目对环境效益的贡献,便利投资人高效准确的对绿色债券进行选择,也便于主管部门掌握和评价市场整体运行情况和发展质量。
三是完善绿色债券的政策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企业赴澳门发行绿色债券。研究就绿色债券发行制订认证费用补贴方案,以鼓励企业在澳门发行绿色债券。参考香港金融管理局出台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资助在香港发行绿色债券发行人的发债支出及外部评审服务(总计补助上限330万港元)。目前澳门的金融环境与香港相比有一定差距,可在目前香港的绿债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绿色债券的认证费用补贴额度,简化对激励政策的限制条件,提高发债主体发债积极性,促进绿色和可持续债券发行活动,丰富澳门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生态。同时,探索开展包括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绿色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绿色可续期债券和项目收益债等结构化绿色债券产品在内的业态创新,提升澳门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为投资者或融资方提供更多样、更灵活的选择。
四是充分利用中葡平台优势,打造多元化澳门离岸债券市场。澳门应紧密联系葡语国家,通过中欧绿色金融桥梁,和欧洲以及其它葡语国家的绿色资源进行联系,在澳门开办绿色债券专题展会,邀请葡语国家代表参与,鼓励葡语国家的机构、投资者购买澳门绿色债券,给予其在买入澳门绿债时简化购债手续、最优汇率结算等优惠政策,扩大澳门绿债的服务范围,打造澳门国际化绿色金融平台,为将来葡语国家赴澳门发行绿债奠定基础。同时,充分利用澳门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窗口的优势,加强澳门与全球各离岸市场、国际交易所、金融机构间的合作,进一步推动离岸发行以人民币计价或外币和人民币双重计价的绿色债券,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打造多元化澳门离岸债券市场。
作者介绍
滕亚霖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创新发展研究院
研究专员
袁超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创新发展研究院
创新研究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