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涵盖12个方面38项内容,被外界称为最高规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我院王振朋副院长接受《中国经营报》访谈并提出以下观点:
我院王振朋副院长表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省此时出台的《意见》启示我们,推动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必须认真领会中央精神,依靠科学有效的顶层设计、制度设计、路径设计,为民营经济的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依靠务实、高效、系统、不打折扣的落实,让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真正作为“自己人”更好地识变应变,用好优势,化大趋势为大机遇,增强发展的信心和定力。
王振朋说,应该看到,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始终没有改变,甚至在不断强化支持的力度和政策供给的强度,各地在市场准入、要素配置、融资支持、营商环境、政策兑现、人才发展、政务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的规律,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坚持民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鼓舞民营企业迎难而上、应势而动。
王振朋建议,要坚定民营企业家“未来预期”的信心,要不断壮大民营企业家队伍,选树宣传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择优给予政治待遇、经济激励和社会荣誉,更好弘扬企业家精神。要耐心倾听民营企业的心声,让企业家们从“私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对民营企业进行控制论”等否定性的荒谬论调中“解脱出来”,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避免“运动式”的折腾让市场变化的风吹草动干扰企业家对未来的预判和发展预期,以制度设计的可预见性提升企业家们面对未来的确定性,以长期可持续的政策支持赢得企业家的信任,发挥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帮助他们坚定信心走向更广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舞台”。